房屋租赁业务

2018年10月29日,北京市国资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京内土地房屋资产处置和房屋出租对外合作经营管理的通知》,在全国率先规定一定面积和一定金额的北京市管企业房屋出租行为应进入产权市场公开进行,开启了北京市管企业房屋出租业务“应进必进、公开招租、规范操作、市场定价”的新模式,对全国产权市场业务拓展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

近两年来,全市市管国有企业通过北交所共挂牌1479项,挂牌租金总额247.39亿元,其中已成交737项,成交金额109.64亿元,较挂牌租金整体溢价率为3.5%。在北京市管企业房屋租赁业务的带动下,一方面,朝阳、昌平、密云、亦庄等区国资委要求本区区属企业房屋租赁业务进场招租,一些央企按照公开、公正的要求,也主动在北交所出租所属房产;另一方面,2020年2月13日,北京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出租、出借及对外合作经营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出租或寻求合作经营方的,应通过北交所以公开挂牌或拍卖竞价的方式广泛征集承租人或合作方。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土地出租进场公开交易,规范了出租行为,提高了出租效率,充分发现了租金价格,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了国有资产监管领域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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